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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政发〔2010〕2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全市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及建设现代化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转变经营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连接城乡的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用3-5年时间,在全市建设配送中心6家(其中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3家、农资配送中心2家、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家);建设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超市150家、农村便利店200家;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个;新建专业合作社5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个;规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160个。实现商品销售额年均55亿元,市场交易额年均48亿元,农副产品收购额年均5000万元。
  二、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一)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的市场主导作用,以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整合与联结县(区)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在主要农作物产区建设一批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物流实体,以加盟为主要形式发展连锁店,形成覆盖全市、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技物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放心农资。继续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支持供销社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储备工作。
  (二)建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社系统改造整合现有经营网点,联合有条件的连锁企业和物流公司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重点加强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强化商品采购、储存、调运等功能。以加盟连锁为主要形式,以区域配送中心为依托,在县(区)发展大型超市,在社区发展连锁便民店,逐步形成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放心的消费品。
  (三)建设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的资源和网点,培育一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区域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县域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建设一批农副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和连锁收购站点,引领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提高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超对接”,加快构建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为基础、现代物流配送为手段、终端连锁销售为目的的农副产品营销网络,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切实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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