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 “ 十二五 ”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 “ 十二五 ”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计生线、党政线、相关部门线、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领导和主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述职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领导、议事、协调、配合机制,党委、政府一把手要认真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划分职责,组织协调,落实措施,切实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主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要在全市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一把手负总责、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三、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关部门和用工单位的工作职责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职责范围,做到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市县两级由政府牵头成立由人口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工商、国资、经信、教育、妇联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管、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通报等工作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人口计生部门 要开展经常性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 PADIS 平台建设,及时通报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谋,加强培训指导,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