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对象(简称考评对象,下同)为:各县市区政府(含荆州开发区,下同)、市直行政机关(包括中、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及所属重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机构,下同)。
二、考评采取以集中组织考评为主,现场考评、自评和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应分别对照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评分表(附后),进行自查自评,就本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报告要详细阐述具体作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举措,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相关表格(附后)和专题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集中组织考评从2010年12月起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评对象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
三、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评,包括所属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市直行政机关的考评,包括所属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四、考评方式。考评以“听、看、议、测”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即听取考评对象2010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二是看。即查看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等。三是议。即考评小组合议考评情况,并向考评对象反馈意见。四是测。即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考评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测评。一方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考评对象测评;另一方面实行网络测评,即公众在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荆州”栏目点击“社会测评”。
五、依法行政已作为2010年度绩效考核综合管理类工作之一,纳入全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对照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收集整理相应的文件、案卷等资料,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