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平台。司法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投诉救助工作机制,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八)建立协会商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以产品、产业等为纽带,组建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改革,促其形成依法设立、政府指导、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其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参与制定行业规划、维护行业权益和公平竞争等职能,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注重行业发展情况汇集并提出工作建议,使行业协会和商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和商会整合相关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企业策划、市场推广、对外合作等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和展览展销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商业合作与市场开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经信委牵头,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住建委、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府法制办、政府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编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参加。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辅导中心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建立以各级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发展、技术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州经信委要整合资源组建恩施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州人社局要组建创业辅导中心;州科技局要创办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州质监局要加强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