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化解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各级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鄂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州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公共服务为引导、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商业性服务为支撑,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州、县市贯通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融资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平台;在全州培育一批受中小企业欢迎的服务示范单位,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服务产品,培养一批专业化服务人才,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融资担保服务机构,努力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分级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从2010年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08〕8号)要求,对州、县市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按照一定比例核定和注入风险补偿金,并将政府所属闲置资产评估后对公司予以增资。加大力度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支持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到2012年,各县市通过整合提升、扶持和培育1家注册资本过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积极拓展担保业务,适应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加强和改进对担保机构的监管,督促和引导担保机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担保风险。
(二)搭建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州政府金融办、经信委、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贷对接活动,促进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县市银企信贷对接活动要不定期举行。各商业银行要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做到对全州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长速度,确保每年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量不低于20%的增长速度。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进库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