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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牵头,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配合。

  (二十二)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责。对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的重点案件,市公安局侦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二十三)法院做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针对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好各项相关审判活动,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要做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案件的审判,确保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

  责任部门:市高法院。

  (二十四)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

  责任部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

  四、出台政策措施,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十五)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畅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建立集专家论证、策略分析、法律咨询于一体的工作模式。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六)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对举报投诉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配合。

  (二十七)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推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拟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责任部门:市版权局、市经济信息委。

  (二十八)为保证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从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执法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大投入,促使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五、深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十九)重庆海关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加强风险布控等边境措施,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针对本市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特点和区域分布规律,在寸滩保税港区等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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