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十三)开展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专利商品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市场行为的监管。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十四)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协调力度。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五)在我市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快速获取电子信息类知识产权,推动软件专利产业化;在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开展行业专利风险规避,推动专利联盟形成。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外经贸委配合。
(十六)以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建设为重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针对农资市场的实际,加大查处力度,执法重点从区县(自治县)、乡镇市场延伸到村社农资连锁经营店,初步实现农资三级(区县、乡镇、村社)全范围的立体监管;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市农委牵头,市林业局配合。
(十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十八)严查出口生产企业资质、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检疫证书(标志)、目录外大宗进出口商品质量,协助严查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
责任部门:重庆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重庆海关配合。
(十九)参与和支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仲裁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指导律师,支持我市专项行动的法律咨询和诉讼工作。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三、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优势,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二十一)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要案,彻底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窝点和侵权商品生产线,摧毁一批跨地区的犯罪网络,严惩一批侵权盗版的犯罪分子;重点查处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等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其他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重大侵权盗版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