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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十三)开展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专利商品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市场行为的监管。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十四)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协调力度。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五)在我市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快速获取电子信息类知识产权,推动软件专利产业化;在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开展行业专利风险规避,推动专利联盟形成。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外经贸委配合。

  (十六)以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建设为重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针对农资市场的实际,加大查处力度,执法重点从区县(自治县)、乡镇市场延伸到村社农资连锁经营店,初步实现农资三级(区县、乡镇、村社)全范围的立体监管;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市农委牵头,市林业局配合。

  (十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十八)严查出口生产企业资质、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检疫证书(标志)、目录外大宗进出口商品质量,协助严查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

  责任部门:重庆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重庆海关配合。

  (十九)参与和支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仲裁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指导律师,支持我市专项行动的法律咨询和诉讼工作。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三、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优势,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二十一)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要案,彻底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窝点和侵权商品生产线,摧毁一批跨地区的犯罪网络,严惩一批侵权盗版的犯罪分子;重点查处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等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其他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重大侵权盗版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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