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苏政发〔2010〕143号 2010年11月22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切实稳定市场价格,安定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江苏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视棉花生产的稳定发展,沿海、淮北等主产棉区要引导农民及早落实布局,加强棉花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提高棉花生产水平。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优质粮油业、蔬菜园艺业、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扩大农产品生产,增加投放市场农产品的数量,满足市场供应需要。落实大中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加大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能力。抓好冬季蔬菜、畜禽、水产等生产,确保元旦、春节等节日供应。
二、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各地要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的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省级储备粮、油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及力度,保障市场供应。要提前制订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方案并抓好落实。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前制订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
三、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范围,自2010年12月1日起,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装载鲜活农产品达到有效装载空间80%以上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车辆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四、确保化肥生产供应。认真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 企业拉闸限电。控制化肥出口,做好投放的计划安排,确保化肥淡季储备不低于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