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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国化研(廊坊)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环保型建筑装饰涂料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国化研(廊坊)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环保型建筑装饰涂料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10〕1792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廊发改外资[2010]360号“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日本四国化研株式会社与香港四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档环保型高性能建筑装饰涂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准该项目。核准内容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为四国化研(廊坊)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
  二、建设内容。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建设年产3万吨高档环保型高性能建筑装饰涂料生产线。
  三、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400万元,汇率按1:6.7计算,下同),其中,建设投资1806.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105.6万元),流动资金193.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94.4万元)。项目总投资中含进口设备用汇378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折人民币6700万元),其中日本四国化研株式会社以现汇出资5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香港四国有限公司以现汇出资4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1000万美元,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选址在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大麻村,占地66938.67平方米,已取得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证(廊安国用〔2008〕第00046号)。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冀环审[2010]353号)。项目所需水、电、汽等配套条件由合资公司自行解决。
  五、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
  六、该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第三类制造业第十四条第1项“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开发生产: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料、高效保温材料”。
  七、请企业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企业设立、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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