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品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总额/有效产品总量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二)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三)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是指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第三章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第十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
第十一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待定指标。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基本指标由下述3项指标组成,待定指标主要根据企业考核任期的主要任务来确定。具体指标及权重在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二条 一般竞争型企业的任期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以下指标: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计算方法为: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企业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以考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企业任期内三年主营业务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三)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率是指任期内最后一年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社会贡献总额包括企业发放的职工工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部分)、缴纳的税金及附加(返还的税金视同缴纳)、利息支出净额、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融资型企业的任期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以下指标: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二)三年累计完成融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