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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3. 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省、校两级研究生导师培训制度,实行不称职导师淘汰制度,强化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责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积极探索和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充分利用海外教育资源培养人才,开展双语培养试点,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增强研究生的国际竞争能力。

  4. 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有效途径,以及系统培养拔尖人才、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模式。根据拔尖创新人才特点,选择一批普通高中与高校专业领域相衔接,开展高中育人、升学改革和高校专业培养一体化试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培养拔尖人才。

  5. 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成果孵化基地,到2015年,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习基地及孵化基地,其中,10所左右创业教育示范校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在创业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苏北地区就业。

  (五)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1. 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继续做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部省共建工作,建设若干国内一流、世界有影响的高水平大学。遴选一批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省属重点高校进行特色大学建设。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示范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国家标准,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设立研究生院的试点。

  2.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以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为主要内容建设重点学科,构建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次的重点学科体系。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学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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