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34号 2010年10月3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切实做好试验区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突破制约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全面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大力促进高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服务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多元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力争把我省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集聚能力、高校科研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比较完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区域高等教育体系,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各类高校定位明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高等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前列,主要发展指标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二)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基本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各类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率达到100%,争取有20所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建成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和建设若干所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高校。全省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95%、50%以上,师生比例不低于1∶15,其中研究型大学师生比例不低于1∶12。取得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学生和社会对高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