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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2. 水利行业血防项目

  根据流行区水利单位血吸虫病流行程度以及所在地钉螺孳生情况,采取建设血防安全区(带)、净化区域环境、加强血防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改善水利行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林业血防项目

  继续做好抑螺防病林、重点防护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实施。

  1. 抑螺防病林项目

  在有螺江滩、湖滩等种植适生树种,结合翻耕套种农作物,改变有螺滩地以及人畜活动频繁区域的生态环境,减少钉螺孳生,减少人畜粪便对滩地等的污染。

  2. 重点防护林建设与湿地保护

  重点防护林工程选择在靠近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外围,尽量与抑螺防病林相连接,形成生物隔离带,阻隔人畜进入流行区。结合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设立警示牌,建设防止钉螺扩散设施,加强管理,减少人畜感染。

  (四)国土资源血防项目

  1. 土地整治工程

  结合血防工程特点,做好有螺地带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并建立与血防相关的土地整治项目年度报备制度,进一步压缩钉螺面积。

  2. 农田生态保护与整治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土地整治、改良土壤、营造农田防护林等综合措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3. 田间渠系涝渍改良工程

  在有螺地带,对纵横交错的有螺沟渠进行环境改造,彻底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4. 迁村腾地工程

  对一些疫情严重、村庄附近螺情复杂、钉螺难以消灭的地方,优先安排实施迁村腾地工程,选择安全地带建村。

  (五)渔业血防项目

  对宜渔低洼地实施基础改造工程,开展水产养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渔民公共生活设施建设与渔民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渔民查病、治病,进一步加大渔民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渔民生产作业个人防护意识。

  (六)交通运输血防项目

  做好水上运输船只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运输船只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备率达60%以上。配合卫生部门在船闸、码头、港口等船舶集中停靠地开展船员查病,做好船员血防健康教育工作。优先安排有钉螺分布的航道综合治理项目。

  (七)卫生血防项目

  继续实施查治病、查灭螺、粪便无害化处理、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监测。

  1. 查、治病人

  强化易感人群的查、治病措施。对易感人群及时进行预防性服药。重点加强渔民、船员等水上作业人员查治病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做好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工作。

  2. 查、灭钉螺

  加大查螺力度,及早发现新出现的钉螺孳生地,确定易感地带。对严重危害人畜的易感地带,及时采用药物灭螺,控制钉螺扩散。

  3. 粪便无害化处理

  实施卫生改厕项目,加快血防地区农村卫生改厕进度,进一步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修建水上作业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的无害化公共厕所,细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使用率。

  4. 疫情监测与预警

  充分利用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和监测体系,加强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和渔船民分布状况、有螺洲滩螺情、钉螺消长趋势、传染源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掌握疫情动态,为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提供科学依据。在血吸虫病易感季节,加强重点环境及水域血吸虫感染监测,构建血吸虫感染预警机制,掌握沿江及重点地区高危环境分布,及时准确发布血吸虫易感环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的发生。

  5. 健康教育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加强对居民和水上作业人员血防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和水上作业人员逐步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县、乡两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对传染源控制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认识。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安排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落实教学计划和教材。

  6. 机构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模式,提高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省级血防专业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能力建设,提高市级血防专业机构技术指导和县级血防专业机构现场工作能力。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将血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定期通报、“春查秋会”、部门联系等制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相应职责和任务,制订防治规划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经费保障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和血防工作需要,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障血防工作正常开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江湖洲滩综合开发和山区环境治理。加强对血防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省财政对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以及人员培训、健康教育、查病治病、查螺灭螺等给予适当补助。

  (三)机构和人员保障

  血防地区农业、水利、林业和卫生等部门要有适应血防工作需要的机构和队伍。各级动物疫病防控、疾病防控机构要配备专门人员承担血防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重大疫情处理等工作。加强基层血防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信息灵敏、反应快速、能够胜任防治技术指导和及时有效处理突发疫情的血防队伍。

  (四)技术保障

  整合各部门技术优势,组织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加速渔(船)民血防综合治理、抬洲种植、蓄水养殖、阻螺技术、预警监测等研究成果在现场防治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运输船只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流动人群查病技术、养殖地区灭螺技术和人畜血吸虫疫苗的研究,推出一批适宜的防治技术和相关产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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