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心镇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三)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四)推行区域公交导向型(TOD)开发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五、珠三角基础设施现代化工程
(一)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
(二)水资源和能源供应保障工程。
1.供水网建设。(省水利厅牵头)
2.能源输送管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信息畅通工程。
1.三网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牵头)
2.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六、文化强省建设工程
(一)文化共建共享工程。(省文化厅牵头)
(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牵头)
(三)重点文化标志性设施建设。(省文化厅牵头)
七、粤港澳紧密合作拓展工程
(一)加快推进CEPA和产业合作。(省港澳办牵头)
(二)积极开展社会民生领域合作。(省教育厅、卫生厅牵头)
(三)基础设施对接和通关便利化合作。
1.加快基础设施对接。(省发展改革委、港澳办牵头)
2.创新通关便利模式。(省口岸办、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
八、珠三角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一)珠三角环境综合整治。
1.重大跨界水污染治理。(省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牵头)
2.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治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二)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和生态园林绿化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牵头)
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一)社会保障均等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牵头)
(二)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省卫生厅、财政厅牵头)
(三)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