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10]13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进入防火期以来,我省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据统计,自11月1日进入冬季森林防火期以来,全省平均降雨量仅0.8毫米,较常年偏少97.2%,是60年来的最少值,鲁南、半岛、鲁中重点林区达到重度干旱。全省平均气温15.7℃,较常年偏高1.4℃。11月份的平均气温为8.7℃,较常年偏高1.6℃。据测算,全省重点林区林内可燃物载量连续多年超过了每公顷30吨这个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临界点,极易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由于连续干旱少雨和气温偏高,我省连续发生森林火情10起,其中潍坊市、烟台市各3起,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莱芜市各1起。发生森林火灾5起,分别是11月13日青岛胶南市海青镇与诸城市桃林镇交界处;11月28日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12月9日烟台栖霞市唐家泊镇;12月9日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12月9日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与新泰交界处。以上森林火灾的发生,暴露出我省森林防火工作中仍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火灾发现上报不及时,贻误了最佳扑救期;有的地方森林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护林员的监管不力;有的发生火灾后立案调查不及时,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处;有的地方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甚至个别地方领导还存有侥幸心理。这些都是影响当前森林防火的重要因素,必须加以重视和克服。
当前,我省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必须严防死守,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疏、导、堵相结合的办法,严密监控野外用火。各单位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要在重点林区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及时调整充实加强检查人员,及时对进山人员进行教育和随身携带火种的收缴,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在高火险地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防火紧要期,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适时实施封山。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要明确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重点时段要对重点林区、重点人员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