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分工
(一)嘉宾邀请工作。省旅游局负责邀请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领导及国内外新闻记者;省体育局负责邀请中国滑雪协会领导;省外办协助省旅游局邀请外国驻华使馆官员。
(二)开幕式活动筹备工作。省旅游局负责策划及协调工作,负责滑雪节新闻发布会、开幕式文艺演出、雪场系列活动;哈尔滨市政府负责落实开幕式文艺演出活动涉及相关事项。
(三)省领导活动协调工作。省委办公厅负责协调省领导出席滑雪节开幕式活动。
(四)接待工作。省外办负责省领导会见,省及哈尔滨市领导、外国驻华使馆官员在开幕式、招待酒会、雪场重要活动中翻译工作;省接待办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接待工作;省旅游局负责其他来宾接待工作。
(五)宣传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安排省内重点媒体开设滑雪节专题栏目和进行滑雪节倒计时宣传;省旅游局负责在中国旅游报发布滑雪节倒计时;省广电局负责向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提供开幕式新闻并联系播出。
(六)安全与卫生工作。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滑雪节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省卫生厅负责流行病防控、医疗保健及来宾驻地的食品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七)服务与保障工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哈尔滨铁路局负责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和哈尔滨火车站悬挂欢迎横幅,开辟重点客人礼遇通道;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滑雪节开幕式期间(2010年12月11日至14日)用车免路桥费、哈尔滨去往亚布力沿线公路服务区卫生和服务事宜;省财政厅负责滑雪节活动经费保障工作;哈尔滨市政府负责在市区主要街路、机场、火车站和活动主会场等地悬挂条幅、彩旗等协调、审批及实施工作;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及所属各滑雪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滑雪场活动方案,并报滑雪节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沟通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本届滑雪节取得实效。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新闻、社会、行业“三位一体”和“个性化、精品化、网络化”的宣传手段,塑造形象,推出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国内外主流媒体,全面、深入宣传我省滑雪旅游产业,邀请国内外主流媒体来我省实地采访,开展滑雪节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渠道,扩展电子商务业务。要坚持政府塑造形象、企业跟进的原则,组织和鼓励旅行社和景区推出滑雪旅游系列线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