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算编制办公室(政府采购科)
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对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关预算定额、预算支出政策咨询服务。
组织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并调整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采购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市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
(六)国库科
负责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提出和拟定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全市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税库银联网工作;负责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市级国库资金的调度和资金的拔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拔付、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汇总并编制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负责办理与省财政及区级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市本级国债转贷资金管理核算;管理市本级偿债准备金;负责办理符合国家退税政策的企业一般增值税退税初审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团体、外事、旅游、市军分区、武警、消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支出管理;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负责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的执行;办理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和批复;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预算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负责组织拟定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财政支持项目及预算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财政支持项目及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编制建议;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检查资金使用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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