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轻工纺织和化学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化工行业管理;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行业发展、行业布局、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和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管理创新;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业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六)机械电子和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通用机械、船舶、汽车制造业、电子产业、钢铁、有色、建材、黄金、稀土行业管理; 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行业发展、行业布局、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和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管理创新;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研制与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市节能监察支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