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或解答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检查整改(11月1日--1I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重点对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市领导小组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适时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四)总结报告(11月20日--12月10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进一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组织和政策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的作用,做到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明确责任,注重配合。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式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经信委要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和情况通报等组织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和各自承担的牵头任务或负责的工作,及时组织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指导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属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各县、区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责任制度,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发挥成员单位职能的合力作用。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作为企业减负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有关规定,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要认真做好企业负担调查分析工作,针对不同性质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进行分别纠正,尤其注重探索解决导致企业不合理负担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制度上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实现标本兼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