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2010〕13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淮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企减〔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大标本兼治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治理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行为,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建设,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于高收费标准坚决予以降低。二是规范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涉企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收费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对乱收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此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的总体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省物价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价检〔2010〕141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