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市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管,确保所有煤堆和料堆都能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煤炭交易市场的出入口均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凡驶出车辆都应将车轮冲洗干净。
(八)市质监局
负责对民用蜂窝煤和洁净型煤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煤质达标。
(九)市气象局
负责与市环保局组建空气质量预测会商专家团队,建立空气质量预测会商机制。
(十)市交通局
负责对所属公路养护、道路保洁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在各级公路沿线焚烧落叶和垃圾。
(十一)市监察局
负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以及“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至少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十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冬季蓝天保卫战”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在市级主要媒体设置“冬季蓝天保卫战”专栏,将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冬季蓝天保卫战”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到“冬季蓝天保卫战”中来,积极举报破坏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我市“年冬季蓝天保卫战”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责,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冬季蓝天保卫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西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冬季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每周五下午3时前,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在“冬季蓝天保卫战”中,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把“我为古城保蓝天”作为主调唱响、唱大,要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冬季蓝天保卫战”中来。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燃煤设施和机动车冒黑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和恶意倾倒等问题,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