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进入冬季以后,我市将经常出现逆温、静风和雾霾天气,对污染物扩散将极为不利,直接导致大量污染物在空中聚集,使我市的环境空气污染状况不断加重。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环保局
1.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实施全市“冬季蓝天保卫战”。
2.负责实施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改以及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拆炉并网”工作。
3.按时组织完成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别对扬尘和燃煤烟尘污染加强监管和考核。
4.加强重点工业粉尘、燃煤烟尘、二氧化硫排放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全市工业用煤单位的煤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使用煤质不达标的单位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并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5.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并进行量化考核。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的施工项目,将其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6.负责每月对各区环境空气质量以及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7.在全市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并负责对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统一监督检查,扩大路、抽检机动车的数量和范围,对弄虚作假的检测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8.当我市出现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极端气象条件,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上限时,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制定应急保障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执行。
(二)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
1.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各职能部门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三级挂牌管理制度,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工地要指定专人检查,落实责任,确保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均采取湿法作业,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现象。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更应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2.按时完成本辖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扬尘和燃煤烟尘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