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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府〔2010〕79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简称学校,下同)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大局,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良好校园秩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成为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维护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内安全保卫组织。规模18个班以上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规模不足18个班的学校,具备条件的应设立保卫科,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要加强门卫管理,聘请经过相关业务培训、持有保安工作上岗证的人员担任门岗保卫工作。对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偏大、反映迟缓、责任心不强的门岗保卫人员要及时调整。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备专职保安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防卫器械。教育部门要向公安部门报送配备保安计划,公安部门负责保安的招聘、培训、选派和管理工作。

  (二)落实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落实校(园)长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健全安全教育、内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校园门卫制度,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准入登记制度,禁止社会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内部值班和治安巡逻。上学期间,要组织教师迅速将学生安排在校内,坚决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等现象发生;放学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护守,维护秩序。要加强住宿生特别是农村学校住宿生的管理,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确保住宿学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技防建设,在校门口设置高清监控探头,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进行实时监控,提高防范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适时组织演练,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控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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