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0〕50号)要求,加强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伟根 副省长
副组长:丛红霞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甫轶 省商务厅厅长
郭振兴 省科技厅副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贺永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素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李 祥 省公安厅副厅长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禹治洪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海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晓光 省农委副主任
张长新 省商务厅副厅长
谢文明 省文化厅副厅长
刘中正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李明伟 省国资委副主任
宋有才 省地税局巡视员
李 彦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继武 省质监局副局长
高金晔 省广电局副局长
董维仁 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局)副局长
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凤臣 省管局副局长
李大法 省法制办副主任
刘乃季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郭洪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周柏柯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胡 薇 长春海关副关长
居 峰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 松 省法院副院长
祝国治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