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水利工程、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水利部门要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河流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要尽快完成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的地震安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五)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标准。要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要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应急通信网络资源,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四、大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抓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应急管理部门要建设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适时更新数据,为各部门、各专业应急指挥提供基础。地震部门要尽快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加强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托驻军、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本地区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要加强各有关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要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协调、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基础广泛的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三)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地分阶段建设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污、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发展改革、民政、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城市救灾物资储备站,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实现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进一步健全政策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