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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0]110号)


各市商务局:
  随着冬季来临,火灾易发、高发,消防工作也进入了严防、严控的重点时段。为认真贯彻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7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务必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
  消防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吉林、北京、上海等地重特大火灾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在当地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商贸流通企业自觉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时刻绷紧“生命之弦、安全之弦”,抓好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岗位,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和防火救灾常识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尽快开展隐患排查,突出预防为先
  各地要针对消防安全事故的不可挽回性,突出预防为主,强调防范在先,围绕岁末年终市场趋旺、人流密集、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本地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要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危化品经营场所为重点,督促企业全面核查可能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整改,防患于未然。我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区、部分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遏制恶性事件
  各地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执法检查,监督企业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安全设施落实到位,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合格有效,彻底杜绝不安全因素。要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完善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做好安全保障,严防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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