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黑建质[2010]36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开展一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理解《通知》内容的精神实质。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将在近期制定出台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学习领会《通知》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和程序、方式、方法提出建设性意见,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