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规划和用地制度。以“公交优先”理念统领城市交通规划,做好对《大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成果的核实控制及滚动修编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确定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和目标。统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用路网,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专项用地规划,科学论证需求规模。建立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制度,优先安排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大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厂、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经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控制详细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预留,并以划拨方式供给,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转让。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禁止随意变更修改规划、违反规划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建设用地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公共利益。
(五)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的公共交通车辆,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档次和舒适度。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不断改善乘车服务硬件,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在交通出行中的分担率。在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停靠站设置候车亭,在城市主要道路逐步设置盲人触摸式站牌、中英文标识站牌。不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结构,提高线网覆盖面。建设功能完备的公共交通枢纽站,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置,方便市民换乘。加强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做到诚信服务、礼貌待客、安全营运、规范操作。完善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主导的资源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六)加大科研投入。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科研投入,强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科技支撑。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技术需要。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企业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提高运营组织水平。
(七)加强安全管理。公共交通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公共交通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建立完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安全责任事故赔偿能力。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形成由市政府负总责,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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