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意见
(盐政发〔201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农村水利工作,对于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对全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财政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水利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完成小沟以上土方6018万方,其中,省补县乡河道疏浚3740万方,村庄河塘疏浚整治1797万方,加修加固圩堤409公里、343万方;完成小沟级以上建筑物3190座,其中新建和改造泵站536座;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抓好已批复的灌区和中央财政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疏浚综合整治工程。为进一步巩固“十一五”农村河道疏浚成果,全面恢复农村河道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各地要按照《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用两年时间把全市尚未疏浚的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各地要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要进一步切实做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严格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盐政办发〔2009〕104号)的规定,扎实做好河道管护工作,完成50个乡镇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的任务。
(二)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1年着重解决农村中小学饮水不安全问题和“十一五”工程扫尾工程。同时,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全面建立“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管”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切实解决项目区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多元化投入体系、工程实施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发展。
(三)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专项工程项目建设。2011年要着力抓好东台、盐都、亭湖、建湖、射阳、响水6个县(市、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及其他3个县(市、区)专项工程的实施。在项目实施上,要把建设项目向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倾斜。有圩区建设任务的县(市),要把圩区治理作为建设重点,突出圩堤达标和闸站配套建设,着力提高圩区水利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资金承诺进行配套,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设立专账,加强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在质量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