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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通知

  (一)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2011年市直各部门编报的支出预算,基本支出要具体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二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的要编列到基层单位,专项支出要细化到预算单位及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安排到位率。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非特殊原因,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采购预算。
  支出预算一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执行,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在安排事业发展支出时,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要。2011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截留、坐支、挪用等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坚持收支两条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科学、准确编制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项目的支出预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对市直全供单位(不含各类学校)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市政府统一调控20%(中央、省政策规定不得调控的项目除外)。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年度预算执行中,除重大政策性因素外,对纳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超收部分,当年不再安排支出。对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性收费超收收入的50%用于超收单位安排下年的项目支出预算。当年短收的,在调减其当年支出预算的同时,对短收部分按调控比例相应扣减下年支出预算。
  (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汇总编报。
  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预算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要准确无误。部门预算要附编报说明,同时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依据(如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发放表、机构编制批文、调入、调出和离退休手续、增资、晋档审批表、编制审核通知单、专项支出文件依据等)。为保证2011年市级预算草案的及时汇总,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预算草案(单位盖章)及有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布置2011年预算编报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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