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学规范、注重绩效。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完善项目申报程序,提高专项资金安排到位率,开展市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11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的通知》(中办发〔2010〕19号)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力而为、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减少会议、差旅和庆典活动支出,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010年压缩后的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努力构建节约型政府。
(二)加强预算基础信息库建设,科学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对市直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逐人统计,对预算单位房产、车辆、财政负担移动电话等实物信息逐项登记,切实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预算精细化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申报程序,按照《新乡市市级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办法(试行)》相关规定,2011年,对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需财政资金安排的200万元以上项目首先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市财政局对部门上报的通过评审论证项目根据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再评审。对符合规定的作为备选项目列入财政支出项目库备选,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对未纳入市级项目库的项目,市财政将不予安排。
(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基金和预算外资金,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保障重点支出的投入。
(五)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上年财政监督检查、审计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在安排2011年部门预算时,适当压缩该部门项目规模或调整问题项目。
对纳入预算安排项目,财政部门将根据部门承诺、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时间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人,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问效,并将项目绩效情况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