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0]182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
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编制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组织收入,统筹结余资金,优先保工资、保机关运转、保社会保障、保法定支出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支出;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重点支出的投入;着力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做好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和绩效考核,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推进预算编制公开透明。
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二)积极稳妥,科学安排预算收支。根据经济指标预期增长情况及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预测财政收入,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财政支出安排与财力相适应,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各项资金,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中心任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权衡轻重缓急,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差旅、出国、公车购置运行、新建办公大楼等支出,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