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文委、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惨痛。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经研究,近期将深入开展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本市先后发生多起火灾、火险,安全形势尤其是消防安全情况极为严峻。为此,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首都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紧密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强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逐级、逐层落实安全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持续的安全大检查。
二、突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查要害。各单位要以高层建筑、食堂、机房、工地、库房、图书市场、大型活动举办场地、木制结构建筑等为重点,采取专项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消防重点区域、场所、部位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查问题。要以内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消防警示和疏散标志安装是否规范;消防器材设置与配备是否到位;消防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且灵敏有效;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公共场所、内部空间是否有违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问题;消防知识宣教工作是否落实;中控室值守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在岗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存储、废置等各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等,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不积压、不隐瞒,逐一纳入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100%摸清,100%建帐,100%落实安全与整改责任。三是查措施。深入检查各环节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可行,防范处置火灾事件工作方(预)案是否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备等,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三、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