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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市级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的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市级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的决定
(漯政[2010]61号)


  2010年,全市各乡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扎实开展林业园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村镇绿化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进全市村镇绿化向纵深发展,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和绿化示范村活动的意见》(漯政办〔2009〕128号)精神,经考核评议,决定授予临颍县台陈镇“市级园林式乡镇”称号,奖励人民币10万元;授予临颍县城关镇南街村等6个行政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绿化示范村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全市各乡镇、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更加重视林业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绿色漯河、生态漯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市级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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