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徐政办发〔201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
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徐政办传〔2010〕228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7-8月组织2个考核组对县(市)区、市65个单位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来看,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构健全,保障有力。被考核的单位绝大部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和落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规范、工作有序。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流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三)便民为先,载体多样。一是网上公开。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部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二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县(市)区在其下属档案局,大多数部门在本部门档案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三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受众广媒介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
(四)措施扎实,各有亮点。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扎实的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去年相比虽然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单位尚未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明,造成此项工作开展不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三是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