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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预拨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经费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预拨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经费通知
(沪教委学〔2010〕111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各高校将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现将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经费预拨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拨给各高校的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金额详见“预拨金额”一栏,预拨的经费可用于发放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不得用于支付201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各高校201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总额度另行下达。

  二、各高校一定要根据文件要求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地发放给受助学生。严格杜绝拖延发放、不按月发放的现象。

  三、各高校要在做好日常资助工作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关注特别困难的学生,必要时可通过临时困难补助等办法解决他们的经济问题。

  四、各高校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预拨计划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预拨计划表

  单位:人,元

序号

学校名称

2009年

在校生数

预拨金额

备注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3,192

134,100

 

2

上海理工大学

17,539

1,174,894

 

3

上海大学

31,541

1,324,800

 

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7,196

722,100

 

5

上海中医药大学

5,346

224,400

 

6

上海师范大学

23,743

997,200

 

7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9,419

395,700

 

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14,761

620,100

 

9

上海海事大学

16,960

712,200

 

10

上海电力学院

10,778

452,700

 

11

上海海洋大学

12,766

536,100

 

12

华东政法大学

12,544

526,800

 

13

上海体育学院

3,939

165,300

 

14

上海戏剧学院

1,903

79,800

 

15

上海音乐学院

1,314

55,200

 

16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10,068

423,000

 

17

上海电机学院

11,315

475,200

 

18

上海金融学院

7,801

327,600

 

19

上海政法学院

8,116

340,800

 

20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1,186

469,800

 

21

上海商学院

11,195

470,100

 

22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3,893

163,500

 

23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4,007

168,300

 

24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927

123,000

 

25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520

63,900

 

26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123

173,100

 

27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5,186

2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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