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一所小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52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一所小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10〕10号)发给你们,请速转发至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迅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附件所列排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经校长签字后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寄宿制中小学和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进行重点复查或抽查,并于十二月十五日之前将“2010年区县中小学校防拥挤踩踏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教委青保处。
二、立即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预防踩踏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有序上下楼,慢步靠右行的良好习惯,教会学生应对拥挤踩踏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一所小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略)
2.2010年区县中小学校防拥挤踩踏检查情况统计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2:
2010年区县中小学校防拥挤踩踏检查情况统计表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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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数
| 普通中小学
| 寄宿制中小学
| 普通幼儿园
| 寄宿制幼儿园
| 农民工子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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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县学校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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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查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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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复(抽查)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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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查
内
容
| 上下楼梯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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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拥挤踩踏等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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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扶手是否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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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和楼梯宽度是否与学生数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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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内是否有紧急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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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内是否有应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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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通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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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查
结
果
| 存在拥挤踩踏安全隐患学校数及主要隐患:
区县教育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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