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卫发〔2010〕302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发〔2009〕13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09〕4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目标的全面完成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把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到2020年,卫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卫生人才配置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分布区域合理,农村、城市社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
三、基本要求
加强对卫生人才的宏观管理。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卫生人才宏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把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努力提高卫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
坚持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