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4. 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2011年1月14日前,各市按创新项目申报名额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汇总上报我厅,上报时须同时附上推荐申报项目先期立项文件,立项文件包括项目排序、专家评分和先期资助经费等;2011年1月25日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具上报文件,并进行一站式集中上报。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引导基金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向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各市也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将这两类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我厅。

  5. 项目监理和验收。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和验收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各级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做好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强化对项目的实地监理制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如实报送监理报表,并建立有效的抽查制度。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对在实施过程中改变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和研究人员等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厅并通过我厅上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重点做好2008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9年重点创新项目和2009年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市要会同所辖县(市、区)做好2008年以前的省级创新资金项目(不含国家创新基金配套项目)的验收清理工作,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我厅,我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调整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名额。

  6. 省级创新资金安排。省级创新资金将主要对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先期立项的资助项目给予支持,支持经费按地方先期立项经费(或国家资助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2011年省级创新资金主要对2010年申报的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支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并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倾斜。

  由于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加快,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可能将于2011年3月前后启动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提前做好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准备工作。

  希望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继续保持和发扬认真、负责、求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共同努力,力争超额完成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各项任务,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