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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高〔2010〕24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可从www.innofund.gov.cn下载)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各类项目推荐申报数超过300项,其中创新项目申报数要达到国家限额数;力争创新项目立项数超过200项;立项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均进入全国前五名;争取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按期验收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 项目申报组织构架。今年我省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继续采用各地先立项、省里“一站式”集中申报的做法。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取消了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机构,增加了市科技局的认证作用,我厅和杭州市科技局是项目推荐单位。我厅在各市汇总上报推荐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负责汇总和“一站式”集中上报。

  2. 推荐申报项目类别。推荐申报项目突出以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为主,适当兼顾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鼓励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鼓励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投资机构引导基金项目。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重点在孵化器在孵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中组织申报,积极鼓励我省三类重大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内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申报补助资金项目。

  3. 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2011年创新项目(指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做法。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下达给我省的推荐申报数并按照各市在2010年获得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市推荐申报的创新项目数见附件2所示。附件2所列的推荐申报名额不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引导基金项目以及特色产业基地集群提升项目。各市根据推荐名额开展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由于申报名额有限制,各市务必要注意申报项目的质量。对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申报数低于申报名额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厅以便我厅及时进行调整;对超过申报名额的申报项目可以作为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的储备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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