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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9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0-2012年)的实施意见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建设整洁、优美、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5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疾病发生和传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积极促进城市现代化快速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2010-2012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卫生城镇创建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手段,努力营造更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底,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得到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部门:市市政园林局);
  --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城市农贸市场达80%(责任部门:无锡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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