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3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838号)要求,结合本地寄生虫病流行情况,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并决定组织开展本市的评估工作。请各区县卫生局对辖区承担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寄生虫病治疗及健康教育工作情况以及组织开展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撰写自评报告。请大兴区卫生局按照本市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土源性线虫监测的评估工作。各区县卫生局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汇总数据库)报我局疾控处。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区县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联 系 人:杨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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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yangyang@bjhb.gov.cn
附件:北京市《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
二○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市《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
北京市根据本地寄生虫病流行情况,自2006年起参照《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卫疾控发〔2006〕107号)(以下简称《规划》),并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的具体要求,在大兴区榆垡镇求贤村开展了土源性线虫监测工作。为总结该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本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了解北京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对寄生虫病防治目标及策略措施提出调整或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本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评估内容
(一)本市土源性线虫病防治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等)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检查督导情况等。
(二)本市安排落实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所需的防治经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