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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政文〔2010〕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市政府决定建立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建筑业工作。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代毅君 副市长
  召 集 人: 张善飞 市长助理
  李俊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侯津琪  市住建局局长
  高峰 市发改委主任
  常莉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丁宪 市监察局局长
  姜海军 市财政局局长
  韩永昌 市人社局局长
  杨学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庆祥 市审计局局长
  原来栓 市统计局局长
  牛彦军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程新会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秦文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忠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淮平 市工商局局长
  孙福宪 市地税局局长
  高志起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建国 市住建局调研员
  刘恒磊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薛丽 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志起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的具体配套措施;
  2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建筑业工作;
  3针对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拟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4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建筑业发展有关政策落实遇到的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1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2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也可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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