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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阳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阳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政文〔201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实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老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前发生的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将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安阳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林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用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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