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效加强运输保障。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积极争取兰州铁路局支持,努力增加外局向兰州空车排送,提高运力,优先保障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运输。要加大公路运输协调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工业优惠政策,有效衔接企业运输需求,周密组织运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要积极支持重点企业购置自备车辆,抓紧抓好铁路专用线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切实提高企业运输能力。(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九、灵活运用电价政策。按照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鼓励发、供、用电企业建立联运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支持电网企业对新建工业项目通过适当方式提供定向供电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上有关部门支持,扎实推进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充分利用电力等资源优势,积极支持现代高载能产业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兰州供电公司配合)
十、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要重点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技术改造、开拓市场及充实市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的工业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贴息支持。(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十一、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享尽享。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全省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对特殊困难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办法,上报省级财税机关,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企业难以按期缴纳的税款,可延期3个月缴纳。对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务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抵扣。要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切实搞好企业税收服务。(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十二、全面改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优先保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资金需求,优先保证工业企业正常流动资金需求,优先保证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对有市场、有潜力但资金短缺企业的到期贷款,要适当予以展期;对由于原材料和产成品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要通过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缺口。(此项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各金融机构等部门配合)
十三、抓紧抓好节能减排。建立节能预警监控机制,市节能办每月对各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上月预警监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布预警警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控制目标。要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支持;要组织实施好国家已确定的16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电力20万千瓦时、铁合金7.67万吨、水泥79万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必须采取强力措施,严格控制能源消耗,确保按月完成监控指标,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要加快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切实加强已建成项目运行监管,确保按计划建成运行,最大限度发挥减排效益。对需要关停的企业,要区别轻重缓急,先关停能耗高、污染大、安全隐患多的小企业;对存在问题的规模以上企业,要边生产、边整改,切实做到生产、整改两不误、两促进。(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