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现有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原审批范围和要求;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险物品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有无人员住宿;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此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责任,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地、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火灾规律特点,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行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齐抓共管,确保实效。各行业、各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要对本行业、本部门所管辖单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凡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书面整改承诺;对被依法取缔、关停的场所,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断水、停电、查封、暂扣许可证等措施,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四)广泛宣教、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知识宣传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结合本行业实际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活动,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演练,加强备战。冬防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队伍要严格执勤备战制度,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维护保养,保障好使好用,油、电及灭火药剂充足,并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拉得出、冲的上、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