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三)严厉查处一批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区域产业分布情况和商品流通领域中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易发的特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制订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集中行动、拉网检查、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一)重点整治内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地区:商品集散地,产品制造集中地,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区。

  (三)重点整治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等,特别要重点检查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大型商场,专业商场,医药商场,图书音像(店),软件、小商品批发、汽车配件、种子、电子产品等市场。

  (四)重点查处产品:音像图书、教材教辅、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手机、药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种子、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摩托车配件、自行车及配件、箱包、标准件等。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明确重点,逐一排查,对辖区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任务

  (一)著作权保护。各级政府部门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检自纠,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文化新闻出版、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

  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藏匿、分发”盗版光盘和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教材教辅和商标、标识、标签等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和摊点。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加强对音像店、图书零售、软件销售和车站、码头、机场内售卖盗版光盘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文化新闻出版、公安、工商部门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