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三)严厉查处一批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区域产业分布情况和商品流通领域中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易发的特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制订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集中行动、拉网检查、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一)重点整治内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地区:商品集散地,产品制造集中地,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区。
(三)重点整治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等,特别要重点检查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大型商场,专业商场,医药商场,图书音像(店),软件、小商品批发、汽车配件、种子、电子产品等市场。
(四)重点查处产品:音像图书、教材教辅、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手机、药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种子、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摩托车配件、自行车及配件、箱包、标准件等。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明确重点,逐一排查,对辖区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任务
(一)著作权保护。各级政府部门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检自纠,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文化新闻出版、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
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藏匿、分发”盗版光盘和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教材教辅和商标、标识、标签等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和摊点。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加强对音像店、图书零售、软件销售和车站、码头、机场内售卖盗版光盘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文化新闻出版、公安、工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