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0〕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全市统一行动与区域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分工负责与强化协作配合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在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性侵权事件基本杜绝,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使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在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