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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四)Ⅰ级响应

  预案启动: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市气象局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程序:

  1.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到达工作岗位;指挥部主要负责人轮流值守,随时签发向中国气象局、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根据最新情况实时调整决策。

  2.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每个单位选派一名人员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

  3.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省气象台天气会商。

  4.指挥部办公室向中国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上报情况报告;向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应急响应机构各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根据省气象台的建议组织应急会商,向指挥部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范围,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5.省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根据应急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

  6.监测网络处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市气象部门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发现故障立即组织排除;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监测设备的跨市调度;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应急监测和通讯传输任务;组织实施指挥部要求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7.科技减灾处及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及时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报指挥部;加强气象灾害影响分析,滚动制作有针对性专题服务材料报指挥部审定后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省局办公室提供对外宣传的预报预警服务材料;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8.省气象台加强监测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增加天气会商,及时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范围,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9.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做好气象灾害卫星遥感监测;根据灾情提供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派出农业气象技术人员开展灾害调查及现场农气服务工作。

  10.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向社会公众发送免费灾情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视频资料采集工作。根据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制作播出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科普节目。

  11.省气候中心及时提供决策服务材料及应急服务所需气候预测、气候背景分析、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材料。

  12.省人影办负责全省人影作业仪器装备及弹药的调配,根据天气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跨区域人影作业。

  13.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及时做好气象仪器装备的维修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省气象仪器装备的关键备件配发和调剂。

  14.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市气象局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0时、15时和21时3次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监测网络处、科技减灾处,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监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15.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

  七、应急响应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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