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指挥部授权,向省委省政府、中国气象局及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应急情况报告等材料;
4.检查、督促应急响应单位的工作,并向指挥部报告;
5.负责组织与气象灾害应急有关的内外宣传报道;
6.负责组织应急科普宣传;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测网络处
1.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和预报预警产品的收集和传输;
2.根据需求,负责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3.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运行、监控、维修和跨市调配;
4.负责组织信息网络的维护与保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科技减灾处
1.负责组织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的制作;
2.负责组织公众气象服务;
3.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气象灾害现场气象预报和服务;
4.负责组织灾情调查、收集并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服务总结及评估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计划财务处
1.根据部门受灾情况,准备紧急救灾款,筹措本系统救灾经费等工作;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省气象台
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向中国气象局决策服务中心提供灾情信息;
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等信息的制作和发布;
3.负责向指挥部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4.根据需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需求;
5.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预报预测会商;
6.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省气候中心
1.负责提供气象灾害应急相关决策服务材料的气候预测、气候背景分析、影响评估;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1.负责利用电视气象节目、手机短信、“12121”电话答询、网站等手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负责收集气象灾害现场视频资料;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1.负责卫星遥感监测与分析,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气象灾害信息及服务产品;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1.负责地面观测站、雷达等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运行保障;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应急响应工作中的水电保障、卫生、车辆、安全保卫、食宿安排等;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按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预案响应标准的确定
根据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及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见附录),启动预案相应等级的响应。
六、应急预案启动及响应程序
省气象台根据监测或预报预警信息,或者应急值班室根据中国气象局、市级气象局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会商,提出启动本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指挥部审批,由指挥部发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命令,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